河北:确保生活垃圾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
河北省住建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区积存垃圾全面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不达标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设施合建地区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合力完善设施运行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 通知要求,要对城区积存垃圾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清理整治建成区内积存垃圾和环境卫生死角,重点对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垃圾存量较大的区域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定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清理和整治。 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网络,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科学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和次数,提高清运效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严格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三包、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制度。要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落实经营许可制度,运输车辆上路时要随车携带准运证,并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确保沿途不丢弃、遗撒。规范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督促运输企业必须到指定的处理(消纳)场进行堆放填埋或资源化利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泄漏遗撒、乱倒乱卸等行为。 严格管控垃圾非法倾倒行为。建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全流程管理清单,确保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有记录、有数据、有签字,垃圾来源和去路清晰可查,杜绝非法倾倒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垃圾非法倾倒点,可找到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震慑效果;对暂时不能找到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部门负责妥善处置。(河北日报客户端讯 记者米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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