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使馆发布公告提醒中国公民泰国严禁电子烟
[日期:2018-01-10 09:38:44]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网友评论 0 打印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8日发布公告,提醒中国游客恪守当地有关电子烟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旅行顺利。

  泰国法律规定,电子烟属违禁品,在泰携带、使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其中,携带、使用电子烟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不超过50万泰铢(约合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有进出口及销售行为,刑期最高10年或罚款不超过100万泰铢(约合20万元人民币),或两者并罚。

  公告说,泰国执法部门已连续查处多家电子烟经销商,涉事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汪瑾)

  编辑:董莹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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