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调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7-05-04 09:26:51]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打印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有关要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不再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考核指标。请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考查时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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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闫珺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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