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创建园林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工程编码 130828150012-006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工程名称 围场县创建园林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地点 围场县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51.9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投标报名室 联系人 郑硕 联系方式 1871316900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4-09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4-13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4-09 09:0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4-13 17:01: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4-09至2015-4-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投标报名室 内容 围场县创建园林城市景观提升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围发改核字【2015】026号文核准,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围场县创建园林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1.2建设地点:围场县围场镇。 1.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1.4建设规模:围场县城十条主要道路两侧的硬化铺装和绿化,一个广场和两个游园空闲地的硬化铺装和绿化。 1.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综合竣工验收且保修结束止。 1.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地点: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投标报名室。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乔立民 联系电话:186314570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硕 联系电话:0314-2561088 1871316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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